11日,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整合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管理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修订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法律和政策依据、合理优化目录结构、将国家基本药物分类为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饮片和中成药)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按照临床药理分类,我国专利药品主要按临床药理分类。根据其功能分类。完善目录管理机制。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与分级诊疗、药品集中采购、支付报销等政策挂钩。国家卫健委将按照程序确定变更名称或者异名的基本药物的归属。突出药物的临床价值。明确基本药物种类和数量需要根据疾病谱变化、药物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以及新药上市等情况进行调整。必须坚持传统医学中西医并重、临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国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医疗保障基础水平、药品安全等因素。供应。此外,还要规范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基本药物功能定位,遵守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必要时可及时调整。
(编辑:王慧敏)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公布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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